急難救助申請表已修正開放下載

急難救助是針對遭逢一時急難的民眾,及時給予救助使其得以渡過難關,迅速恢復正常生活的臨時救助措施。

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檢同有關證明,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急難救助:

  1. 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。
  2. 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,致生活陷於困境。
  3. 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,失業、失蹤、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役或替代役現役、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、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,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。
  4. 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、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,致生活陷於困境。
  5. 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,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。
  6.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境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訪視評估,認定確有救助需要。

 

重要!急難救助,2023年度全數停止收件,公告日2/15日起生效

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?

 

 

 

請透過各區公所>社會課>社會救助服務 轉介到本單位

申請急難救助金 應備妥以下文件:

1.申請表 含個資同意書正本一份(需蓋村里長大章或公所公文轉介)。

2.中低收入證明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一份(有中低收入者,勿附村里長證明。)

3.鄉鎮市公所相關證明或醫院診斷證明。

4.申請人戶籍謄本,以及身分證影本(正反兩面)。

5.銀行帳戶影本。

為因應及保護個資,申請補助所隨附之相關資料,

1.本人同意委由貴單位及捐款者存查

2.由方舟協會告知個資保護,並請申請人審閱個資聲明。(二者擇一蓋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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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申請表

接下來該怎麼做呢?

1.寄至本協會信箱 arklove2017@gmail.com

2.寄至方舟協會地址: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48號9樓之3

3.急難救助聯絡窗口:0989875015 林秘書

(協會電話不受理急難救助業務)

4.加入方舟協會官方line帳號:@ark333

收到您的文件之後 我們會再聯繫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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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可能會跟您了解實際狀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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